台北市海運承攬運送公會昨(十三)日舉行「貨損求償案例研討暨海商修法說明會」,航港局副局長陳賓權致詞時表示,海商修法啟動後各方見解不同,目前將以業者有共識及具急迫性的部分為主要重點,包括海攬公會提出的相關意見,航港局均會納入並積極進行,這次啟動修法不會是結束,而是個開始,也要讓業界看到航港局修法的決心與業界的期待。
公會法規組召集人葉建明提到,海商修法多年,也引起很多爭議,尤其涉及海攬、運送、貨主、船公司、物流、保險公司等,有關追償時效延長部分值得注意,延滯貨物處理及電子單證部分都應值得關注。海攬業者共同關心的無單放貨的責任釐清、棄領貨物所生延滯費的處理、倒簽提單的風險管控、月結客戶的帳款扣押等,昨日在會中為討論重點。法規組針對海商法中「貨物運送章節」與業界至為相關的承攬運送責任期間、貨損理賠求償時效、怠領貨物如何處理及電子單證效力等議題,與近兩年海商修法與業者的關聯性等,亦在會中進行研討說明。